論語 憲問第十四 40

    
14-40 子曰。作者。七人矣。
いわく、つ者、七人ありき。
学而第一 為政第二 八佾第三 里仁第四
公冶長第五 雍也第六 述而第七 泰伯第八
子罕第九 郷党第十 先進第十一 顔淵第十二
子路第十三 憲問第十四 衛霊公第十五 季氏第十六
陽貨第十七 微子第十八 子張第十九 堯曰第二十